首页  >>  古籍大全  >>  《风俗演义》  >>  卷八  >>  社神

原文

  《孝经》说:“社者,土地之主。土地广博,不可遍敬,故封土以为社而祀之,报功也。”《周礼》说:“二十五家置一社,但为田祖报求。”诗云:“乃立冢土。”又曰:“以御田祖,以祈甘雨。”

  谨按《春秋左氏傅》曰:“共工有子曰勾龙,佐颛顼,能平九土,为后土。”故封为上公,祀以为社,非地只。

© Copyright 2024-2029 www.gusw.cn 版权所有  蜀ICP备2021021491号-3  邮件:46142199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