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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史

二十四史,是指中国历代撰写的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,均为纪传体。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时期(约公元前2550年),下至明朝崇祯十七年(1644年)。涵盖中国古代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思想、文化、天文、地理等各方面的内容。共计3213卷,约4000万字。二十四史之所以被称为正史,既与这些史书在中国史部书籍中的地位有关,也与历代皇朝宣扬正统观念有密切联系。

内容简介

“二十四史”是中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,即:《史记》西汉·司马迁,《汉书》东汉·班固,《后汉书》南朝宋·范晔,《三国志》西晋·陈寿,《晋书》唐·房玄龄等,《宋书》南梁·沈约,《南齐书》南梁·萧子显,《梁书》唐·姚思廉,《陈书》唐·姚思廉,《魏书》北齐·魏收,《北齐书》唐·李百药,《周书》唐·令狐德棻等,《隋书》唐·魏徵等,《南史》唐·李延寿,《北史》唐·李延寿,《旧唐书》后晋·刘昫、赵莹等,《新唐书》北宋·欧阳修、宋祁,《旧五代史》北宋·薛居正等,《新五代史》北宋·欧阳修,《宋史》元·脱脱等,《辽史》元·脱脱等,《金史》元·脱脱等,《元史》明·宋濂、王袆等,《明史》清·张廷玉、万斯同等

共计3213卷(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《魏书》和两《唐书》有复卷,实际为3300卷),约4700万字(以中华书局点校本统计)。记述的范围,自传说中的黄帝开始,到明末崇祯皇帝止,涵盖中国古代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思想、文化、天文、地理等各方面的内容。

“正史”之名,始见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“世有著述,皆拟班、马,以为正史。”清代乾隆皇帝钦定“二十四史”,“正史”一称即专指“二十四史”。按《四库全书》的规定,正史类“凡未经宸断者,则悉不滥登。盖正史体尊,义与经配,非悬诸令典,莫敢私增”,即未经皇帝批准,不得列入正史。

以“二十四史”为代表的纪传体史书,在中华文明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。“二十四史”以本纪、列传、表、志等形式,纵横交错,脉络贯通,记载了各个朝代的历史概貌;同时又以中国历代王朝的兴亡更替为框架,反映了中国错综复杂的历史进程,使中国和中华民族成为世界上拥有近四千年连贯、完整历史记载的国家和民族。这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荣并值得进一步发扬光大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。

历代发展

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“三史”之称。“三史”通常是指《史记》《汉书》和东汉刘珍等写的《东观汉记》。《后汉书》出现后,取代了《东观汉记》,列为“三史”之一。“三史”加上《三国志》,称为“前四史”。

历史上还有“十史”之称,它是记载三国、晋朝、南朝宋、南朝齐南朝梁南朝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。后来又出现了“十三代史”。“十三代史”包括了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和“十史”。

到了宋代,在“十三史”的基础上,加入《南史》《北史》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,形成了“十七史”。

明代又增以《宋史》《辽史》《金史》《元史》,合称“二十一史”。

清朝乾隆初年,刊行《明史》,加先前各史,总名“二十二史”。后来又增加了《旧唐书》,成为“二十三史”。后来从《永乐大典》中辑录出来的《旧五代史》也被列入正史,经乾隆皇帝钦定,合称“钦定二十四史”。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《钦定二十四史》,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。

1920年,柯劭忞撰《新元史》脱稿,民国十年(1921年)大总统徐世昌以《新元史》为“正史”,与“二十四史”合称“二十五史”。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,而改将《清史稿》列为二十五史之一。或者,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,则形成了“二十六史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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