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纵枭鸱啄凤凰,天心似此亦难详。
但知斩马凭孤剑,岂为摧车避太行!
得者折腰犹下列,失之垂翅合南翔。
不如长揖尘埃去,同老逍遥物外乡。
半通官职万人才,卷蓄经纶未得开。
鸾凤托巢虽枳棘,神仙定籍已蓬莱。
但存漆室葵心在,莫学荆山玉泪哀。
倚伏万端宁有定,塞翁失马尚归来。
余与河南元集虚、范阳张允中、南阳张深之、广平宋郁、安定梁必复、范阳张特、东林寺沙门法演、智满、士坚、利辩、道深、道建、神照、云皋、息慈、寂然凡十七人,自遗爱草堂历东、西二林,抵化城,憩峰顶,登香炉峰,宿大林寺。大林穷远,人迹罕到。环寺多清流苍石,短松瘦竹。寺中惟板屋木器,其僧皆海东人。山高地深,时节绝晚,于是孟夏,如正、二月天。山桃始华,涧草犹短,人物风候,与平地聚落不同。初到,恍然若别造一世界者。因口号绝句云:人间四月芳菲尽,山寺桃花始盛开。 长恨春归无觅处,不知转入此中来。既而,周览屋壁,见萧郎中存、魏郎中弘简、李补阙渤三人姓名诗句。因与集虚辈叹,且曰:“此地实匡庐第一境,由驿路至山门,曾无半日程。自萧、魏、李游,迨今垂二十年,寂寞无继者。嗟呼,名利之诱人也如此!”
时元和十二年四月九日,乐天序。
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,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。治平至百余年,可谓久矣。然言其户口,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,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,视百年、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。
试以一家计之:高、曾之时,有屋十间,有田一顷,身一人,娶妇后不过二人。以二人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宽然有余矣。以一人生三计之,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,各娶妇即有八人,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,是不下十人矣。以十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吾知其居仅仅足,食亦仅仅足也。子又生孙,孙又娶妇,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,然已不下二十余人。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即量腹而食,度足而居,吾以知其必不敷矣。又自此而曾焉,自此而玄焉,视高、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,是高、曾时为一户者,至曾、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。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,即有丁男繁衍之族,势亦足以相敌。或者曰:“高、曾之时,隙地未尽辟,闲廛未尽居也。”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,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,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,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,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。又况有兼并之家,一人据百人之屋,一户占百户之田,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?
曰:天地有法乎?曰:水旱疾疫,即天地调剂之法也。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,不过十之一二矣。曰:君、相有法乎?曰:使野无闲田,民无剩力,疆土之新辟者,移种民以居之,赋税之繁重者,酌今昔而减之,禁其浮靡,抑其兼并,遇有水旱疾疫,则开仓廪,悉府库以赈之,如是而已,是亦君、相调剂之法也。
要之,治平之久,天地不能不生人,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,原不过此数也;治平之久,君、相亦不能使人不生,而君、相之所以为民计者,亦不过前此数法也。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,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,又况天下之广,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?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