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官似有不如无,老去因循负壮图。但得诛茅三亩宅,世缘端欲付轩渠。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我闻都平壤,郭外山嶙峋。上有胥余墓,礼义牖斯民。
八条虽半佚,人悫俗则淳。谁与绵道续,圃隐超等伦。
微言尊洛闽,后进排王陈。臣节炳河岳,圣庑陪明禋。
惜哉历星纪,著录多沈沦。渊源一回溯,君独追音尘。
日本衒秘笈,绮丽不足珍。研精《洪范》理,力将《大雅》振。
所期更努力,朴学传其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