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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湖联句

兹地屡经行,孤亭坐寥阔。今来悚具瞻,画栋映轇轕。

久闻玉川史,新表石湖嶭。缅怀文穆公,弗剪越城茇。

穹庐受书争,劲气凛莫敚。岷峨开府议,高标藐谁剟。

阜陵借褒贲,益国推挺拔。天镜阁澄泓,玉雪坡达蘖。

甫辞狼胡疐,尚说虎须捋。因人地逾重,怀古心尤渴。

岁事荐蘋蘩,登庸绍衣钵。乡里重衣冠,邦君事袒割。

君功已奏成,我冗敢辞拨。方愁积潦深,忽见阴霾豁。

天公如有待,我兴其可阏。舟借花边维,道屏松下喝。

未获从骏奔,犹幸瞻屦?。山僧具袈娑,田笠杂缁撮。

展席俯清泠,开园撷芳辣。野坐厕渔樵,丛谈参毳褐。

呦鹿杳不闻,游鯈滢堪掇。盟与沙鸥亲,吟免山禅聒。

陈迹俯颓垣,流芳仰先达。五湖胜全供,三峡恐始脱。

帆影远若凝,波光澹如醊。石梁卧湖心,浮屠见林末。

高歌和沧浪,清梦渺黄闼。倡酬忘诠次,今古藉囊括。

归帆指西日,天际云一抹。

王鏊
  王鏊(1450—1524)明代名臣、文学家。字济之,号守溪,晚号拙叟,学者称震泽先生,汉族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十六岁时国子监诸生即传诵其文,成化十一年进士。授编修,弘治时历侍讲学士,充讲官,擢吏部右侍郎,正德初进户部尚书、文渊阁大学士。博学有识鉴,有《姑苏志》、《震泽集》、《震泽长语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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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
  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
 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
  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
  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
  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
  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
天目之峰凌紫烟,下周林壑纡长川。清池斗绝涵倒景,神运直自疏凿先。

彼美幽贞庐,閒房曲奥辛夷荃。苍官手植经几年,灵虬夭矫今参天。

门前朝流暮流水,但闻激石泻濑鸣溅溅。山人养真衡茅下,有书可读琴可弦。

意行清涧曲,长啸松风前。山月出林高,溪花弄春妍。

仙人歌来夜将半,天空鹤唳山凄然。飙尘大笑狂驰子,口诵丹诀传真玄。

我欲从之结邻屋,得疏药圃谋芝田。

瘦尽年来影,愁魔与病魔。霜飞鸦背冷,风急雁声多。

红树明残照,青山淡远波。无穷惆怅事,搔首发长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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