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欧乡有贞士,萧散离尘俗。家庭崇孝德,宗姻重惇睦。
交友执信义,恂恂在乡曲。雅度廓有容,好善如不足。
浮云抗志尚,兰茝充佩服。爱子以力学,诗书贮连屋。
飞腾自庭下,玉立见鸾鷟。高堂致滫瀡,十载京华禄。
八十馀三龄,长往遽不复。怀贞写哀些,聊为蒿里续。
木落霜青水不波,野人茅屋带岩阿。幽林采得怜香洁,坐对南山兴最多。
岂惟鸿业在文章,大节昭然纪太常。我是蜀人知最悉,至今立像仿桐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