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协(?-1173)字同季,号云庄。南丰(今属江西省)人。南宋诗人。著名宋朝官吏。曾肇之孙。曾巩之侄孙。宋绍兴年间,举进士不第,以荫授长兴、迁嵊县丞,继为镇江、临安通判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知吉州,改抚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一之五四、 五五),终知永州(今湖南零陵)。乾道九年(1173)卒。善诗文。世称“南丰七曾”(曾巩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纡、曾纮、曾协、曾敦)。
毗陵十客献清文,五百狻猊屡送君。从此周郎闭门卧,落花三月断知闻。
弯弓兮带刀,彼谁者子逍遥。牵我妻放火,我言官府怒我。
彼逍遥者谁子,出门杀人,骑马城市。汝何人,谁教汝骑马。
持刃来,持刃来,彼杀我父兄,我今遇之,必杀此伧。
彼答言:奉黄榜招安。嗟嗟!柰何柰何!
彼不有官,饥官赈之,出有马骑。我有租、有猺、有役,苦楚胡不彼而。
有僧有僧住江心,以色杀人凶且淫。贪官若吏私其金,灭迹钜海无由寻。
安知冤魂痛不释,群然号诉众所觌。尽诛凶俦冤始白,谁其白之捏古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