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蓉少时,读书养晦堂之西偏一室,俯而读,仰而思,思有弗得,辄起绕室以旋。室有洼,径尺,浸淫日广。每履之,足苦踬焉。既久而遂安之。
一日,父来室中,语之,顾而笑曰:“一室之不治,何以天下家国为?”命童子取土平之。后蓉复履,蹶然以惊,如土忽隆起者。俯视,地坦然,则既平矣。已而复然。又久而后安之。
噫!习之中人甚矣哉!足之履平地,而不与洼适也,及其久,则洼者若平,至使久而即乎其故,则反窒焉而不宁。故君子之学,贵乎慎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