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沅兰澧芷赋南游。路悠悠。不胜愁。赖有故人、情重代绸缪。
家室艰难无限事,嗤仲路,只轻裘。
飘然书卷客荆州。尽可留。更无忧。十幅蒲帆、遍访洞庭秋。
他日归来同话旧,歌郢曲,答齐讴。
齐有高密,有沂有沐。旁有泰山,莒鲁郊关。
粤有人焉,气清神耸。立节以高,处义而重。维节维义,肇自布衣。
根本渊源,所养可知。以义为文,洪畅精微。以义持守,隐如坚城。
以义作为,动如精兵。面有正色,口无谀声。赤心可割,肝胆可倾。
以义接物,不矜不骄。以义临民,实庇汝曹。实康实济,实恺实悌。
民实宜之,实受其惠。方今天下,虽曰治安。正在所恤,民有饥寒。
公所往居,岂肯草草。戒吏侵渔,欲民温饱。言者为准,行者为表。
维恕维平,除烦去扰。狼摧其牙,虎缩其爪。父子室家,足以相保。
作此诗者,岂徒然乎。庶使其民,传告欢呼。
缥渺芳情送画船,苏堤莫诧柳如烟。葑田捲尽琉璃现,此是开山白乐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