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五十忽焉至,颓龄始自兹。县弧眷秋辰,称觞来故知。
予本淡者流,夙好敦书诗。得性在丘樊,随禄暂阶墀。
鲁郊享异鸟,徒以钟鼓怡。梁国吓鹓雏,宁为腐鼠縻。
四见钟阜春,洵美吾土非。
风在天,木在地,暂时会合还离异。木在地,风在天,风声不到九重泉。
丁兰肖母曾刻木,丁令化鹤归何年。我愿风声长在耳,世世人称丁孝子。
纵使木高千万寻,不及孤儿方寸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