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及之(?~一二○九),字深甫,温州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知袁州分宜县(明正德《袁州府志》卷六)。以荐除诸军审计,迁宗正簿。十五年,为拾遗。光宗受禅,除军器监、迁太常少卿,以言者罢。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除淮南东路运判兼提刑,以事贬知庐州。召除大理少卿。宁宗即位,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。以谄事韩侂胄,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拜参知政事,进知枢密院兼参政。韩败,降两官,泉州居住。嘉定二年卒。
物意人情,各喜盗平。盗在当身,胡不自嗔。窃义窃仁,曰我圣人。
盗钩曰偷,盗国曰侯。侯门义存,矧夫一尊。吴荆淫号,中土云奔。
自兹以往,安可复论。智为盗取,圣为盗守。始负而走,终居若有。
斗斛权衡,既作弥争。斧钺轩冕,谁宠谁惊。圣人不耻,大盗不止。
焚符破玺,而民朴鄙。胶离朱目,塞瞽矌耳。削史钳墨,如攦倕指。
至德玄同,容成诸氏。鸢飞戾天,鱼静于水。盗蹠亡言,啍啍日已。
圣人复起,孰能盗诡。胠箧之徒,自生自死。
仙馆高寒地,孤梅石罅生。西湖千万树,何似此株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