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及之(?~一二○九),字深甫,温州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知袁州分宜县(明正德《袁州府志》卷六)。以荐除诸军审计,迁宗正簿。十五年,为拾遗。光宗受禅,除军器监、迁太常少卿,以言者罢。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除淮南东路运判兼提刑,以事贬知庐州。召除大理少卿。宁宗即位,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。以谄事韩侂胄,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拜参知政事,进知枢密院兼参政。韩败,降两官,泉州居住。嘉定二年卒。
漆园宁剑士,肯为千金使。偶资鹏翼怒,或因蝴梦喜。
蓬突垂曼胡,短后殊衣履。遂因太子先,一探时君旨。
自言臣所能,十步一人靡。千里不留行,后发而先抵。
复言臣剑三,先言而后拟。天子及诸侯,锋锷分遥迩。
远则四夷包,近亦四封止。若无庶人剑,瞋目亡首趾。
纷纷若斗鸡,一旦命绝矣。纵使百鸡存,强秦方虎视。
浩浩长平坑,三千同一垒。此时王听毕,脱剑谢庄子。
三月闭宫门,剑客俱惭死。庄子复儒冠,赵国犹延纪。
二月春将半,幽居掩竹斋。自惭疏懒甚,苔藓满空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