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工诗文。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出为变路提刑。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
星非甘公,卦非焦赣。善言五部,枝干迭用。所据甚精,所发必中。
辅之以教,其益弥众。以刚止邪,以柔止讼。躁者使静,义者使动。
仁使之修,虐戒之纵。险者使平,浮者使重。如此庶乎,殆可折衷。
行矣勉之,斯言可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