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工诗文。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出为变路提刑。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
杀虎防咥人,芟蔓莫留根。留根终遗患,伤心不可论。
竹源数百家,今余几人存。竹外有源泉,血流泉水浑。
群盗故比邻,姻娅如弟昆。反戈相啖食,收骨无儿孙。
茕茕数寡妇,零落依空村。凶年嗟半菽,撮土招游魂。
人亡亩税在,泪罢还声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