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甫(1137—1204),字葆真、大用,号周伯,相州汤阴(今河南)人。岳飞之孙,岳云的长子,1183年(孝宗淳熙十年),岳甫知池州。1185年(淳熙十二年),提举浙东常平。1186年(淳熙十三年),以朝奉郎知台州兼提举本路常平茶盐,寻移知庆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。1188年(淳熙十五年)除尚书左司郎官,累官至吏部尚书。《全宋词》存其词两首。
文章自有神,立言贵创获;伧父浪结撰,视之如戏剧。
不惜涴屏嶂,兼嗜灾木石;矢口任雌黄,名篇供指摘。
非关胆气粗,祗为眼界窄。秦世吕不韦,阳翟大贾客;
悬书咸阳市,一字莫能易。人岂不爱金,相国威自赫。
目前无定价,未是文章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