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甫(1137—1204),字葆真、大用,号周伯,相州汤阴(今河南)人。岳飞之孙,岳云的长子,1183年(孝宗淳熙十年),岳甫知池州。1185年(淳熙十二年),提举浙东常平。1186年(淳熙十三年),以朝奉郎知台州兼提举本路常平茶盐,寻移知庆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。1188年(淳熙十五年)除尚书左司郎官,累官至吏部尚书。《全宋词》存其词两首。
端平忝缀鹓行末,曾抗纲常疏一通。诸老不能回横议,孤臣犹记寤清衷。
鹤林莫掣傲象肘,乌府甘弯射羿弓。西涧相君知我者,箧中尚书记遗忠。
十年玄尚白,千里汝能来。童稚犹知喜,缄书其手开。
柳株陶欲隐,玉树谢还栽。会得中郎意,留连正可哀。
众作纷纷等噪蝉,先生中律更钩玄。如开元可二三子,自晚唐来数百年。
人竞宝藏南岳藁,商留金易后村编。傥令舐鼎随鸡犬,凡骨从今或可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