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五岭南来山最多,驱军日涉千坡陁。山中食菜不食肉,十室九家俱事魔。
县官给钱捕魔鬼,八万魔军同日起。将军新破强虏回,马前班剑如流水。
生斩妖精拔羽幢,传首天庭藁街死。当时平田作战场,至今遗骼无人藏。
旧居虽在人不见,破屋萧萧围短墙。
庐陵太守告我行,先把庐陵为君说。龙须山对殷侯池,池面山容两清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