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幽闲古城阴,结屋清溪曲。溪流湛回映,上有青青竹。
漫郎欣得之,绿发咏空谷。高风及前修,胜趣随远瞩。
恶客徒扰人,立谈非我欲。麾去宁汝嗔,真意聊自足。
或言不当尔,往往相谤讟。答云岂吾私,恐作林泉辱。
源流别泾渭,臭味同草木。肯当百事胜,容此一物俗。
独馀嵇阮辈,荡桨戒臣仆。浊醪浇古胸,日没还秉烛。
仆忝瓜葛后,意气颇相属。平生几两屐,共老三径菊。
行年事无定,此计诺已宿。径须买牛衣,儿亦荷书簏。
从子竹间游,溪鱼剁寒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