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侨寓京城陈孝子,昏夜击人误伤死。雠家擒父入秋台,锻炼狱成将弃市。
孝子冤声如怒雷,杀人者我亲手为。陈情伏阙献天子,勿刑臣父当刑儿。
天子临轩观奏札,念此误伤非故杀。况能求死代亲身,特命充军饶重法。
古来孝行能动天,开平之行无一年。重逢恩宥还乡里,不是皇天谁使然。
天意君恩须记取,刻骨铭心宜自许。知君今日不忘亲,他日临危肯忘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