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有僧有僧住江心,以色杀人凶且淫。贪官若吏私其金,灭迹钜海无由寻。
安知冤魂痛不释,群然号诉众所觌。尽诛凶俦冤始白,谁其白之捏古伯。
行行行复止,行到白云间。见客意不俗,逢僧心便閒。
细泉分别涧,小径入他山。拟借禅房榻,追游信宿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