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天祚有晋,其命惟新。受终于魏,奄有兆民。燕及皇天,怀柔百神。
不显遗烈,之德之纯。享其玄牡,式用肇禋。神祇来格,福禄是臻。
时迈其犹,昊天子之。祜享有晋,兆民戴之。畏天之威,敬授民时。
不显不承,于犹绎思。皇极斯建,庶绩咸熙。庶几列夜,惟晋之祺。
宣文惟后,克与彼天。抚宁四海,保有康年。于乎缉熙,肆用靖民。
爰立典制,爰修礼纪。作民之极,莫匪资始。克昌厥后,永言保之。
海国风涛壮,巍然见石城。苔痕侵地绿,岭气接天青。
路锁朝霞霭,江横夜月明。悲风惊树杪,龙卧渴苍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