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襄公五男子,耕也官最卑。三兄历朝班,雍容老相期。
庭槐公所植,一干生五枝。次四独秀发,耕乃适荣滋。
当身耀金紫,喜气充门楣。造物补不足,云仍受繁禧。
乃悟穷则变,乃知盈则亏。未来气已形,既著人方知。
向非阴有感,草木终奚为。天理未尝息,天君毋自欺。
寄言声利徒,种德宜孳孳。
削壁危岩日已欹,岚光五采现离奇。即多邃境五能到,剩有迂途马不知。
人爱晚晴山外绮,天开妙景画中诗。何时拄杖登高处,眼底云烟一幅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