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始安江岸侧,有妇行随夫。担持畚与锸,一身多泥涂。
我行时借问,夫言妇已叹。烽堠设何为,使我连村困。
前夜吏到舍,叱喝府帖下。一丁出百砖,十户供万瓦。
典尽儿女衣,稍具砖瓦资。更驱自转运,营造不待时。
嗟我生为农,舍业从墁工。田秧虽得插,废弃如枯葑。
秧枯即绝食,饿死行可必。谁言兵卫民,我死彼却逸。
瘦妻何挛挛,甘与同罹患。犹胜有独在,忍饿为寡鳏。
此邦虽边鄙,同是天赤子。乐岁有灾凶,皇天那知此。
国家久承平,军剧岂宜轻。愿告守土吏,勿使民恨兵。
神丁辟得一峰尊,苍翠曾留斧凿痕。界截黄尘森似剑,罅通碧落倚为门。
迎寒山爽惟余骨,入夏云奇剩有根。顽块不须争项背,三台五老尽儿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