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忽忆巩东峰子岭,入云遥见大河流。中原胜槩皆堪赋,揽辔还当遂壮游。
建国惟神业,十世本灵长。除苛逾汉祖,徯后类殷汤。
满盈既亏度,否运理还康。平阶今复睹,德星行见祥。
定寇资雄略,静乱属贤良。执讯穷郢鲁,吊伐遍徐扬。
破敌勋庸盛,佩紫日怀黄。危苗既已窜,妖沴亦云亡。
成功勒云社,治定理要荒。收戟归农器,牧马恣刍场。
开山接梯路,架海拟山梁。闭欲同彭老,延寿等东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