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幽闲古城阴,结屋清溪曲。溪流湛回映,上有青青竹。
漫郎欣得之,绿发咏空谷。高风及前修,胜趣随远瞩。
恶客徒扰人,立谈非我欲。麾去宁汝嗔,真意聊自足。
或言不当尔,往往相谤讟。答云岂吾私,恐作林泉辱。
源流别泾渭,臭味同草木。肯当百事胜,容此一物俗。
独馀嵇阮辈,荡桨戒臣仆。浊醪浇古胸,日没还秉烛。
仆忝瓜葛后,意气颇相属。平生几两屐,共老三径菊。
行年事无定,此计诺已宿。径须买牛衣,儿亦荷书簏。
从子竹间游,溪鱼剁寒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