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常将沆瀣当朝餐,矍铄风神世所难。走马自轻飞鞚远,看花犹剧蹋歌欢。
青葱日长堂前轻,郁烈春芳泽畔兰。欲向仙台占寿纪,不知渤澥几时乾。
雪窗深锁不曾开,却似阳春有脚来。琼树每从天上见,杏花多近日边栽。
任教南国芙蓉怨,莫遣东家蛱蝶回。小圃无多闲草木,也分生意发枯荄。
宰予昼寝,子曰:“朽木不可雕也,粪土之墙不可圬也!于予与何诛?”子曰:“始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观其行。于予与改是。”——《论语·公冶长第五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