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有木名梧桐,栖凤临清池。朝阳承新色,碧玉拂疏枝。
春风及万物,枝叶方荄滋。别类或刺手,花发眩赪姿。
浮华惜无实,讹似空参差。排云高百尺,孤立耀后时。
知音傥可待,《韶》《雅》夸天资。槃阿厉名节,澍雨敷丹墀。
大哉浑沦妙,橐籥自无穷。絪缊一已构,畀付出至公。
灵台本无物,而我处其中。清虚为我体,昭明为我庸。
倏忽入无间,忽来归寂空。既作百骸长,蔚为万世宗。
毋从众形扰,顺适与天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