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龙沙沙高压女墙,石函字字生辉光。龙沙主人七十强,酡颜宣发双瞳方。
主人自爱衣萝薜,不爱君王赐束帛。主人健走仍健饷,不爱君王赐鸠杖。
有书肯学淮南安,朝宗捧日心长丹。有儿肯学刘中垒,养得丹砂胜榴子。
东海狂生学面壁,手种蟠桃仅三尺。他年结核萍实如,要益千秋豫章色。
先公受诏沉龙简,刻石庭中四十年。攀抱乌号俱已矣,瞻摩手泽尚依然。
明禋世使承荣遇,胜槩重盟缔宿缘。千载山川人物在,续书嘉应亦华颠。
捲帘清梦后,芳树引流莺。隔叶传春意,穿花送晓声。
未调云路翼,空负桂枝情。莫尽关关兴,羁愁正厌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