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盍簪几辈喜相随,椒酒春开酌玉卮。交淡祇应来旧雨,官闲不禁赋新诗。
东坡合共神仙望,南阁咸深景仰思。除却二三同志外,草堂韵事有谁知。
小黄碗内几星麸,半是酸齑半是瓠。誓不出生违佛教,出生之后碗中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