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握有荆山璧,不以易银镠。《韶虞》发高音,《阳阿》何足讴。
高门击钟磬,尊爵缺献酬。酒肉虽饫人,豪杰当怀羞。
不闻弋鸾皇,披羽持为裘。一朝毁周鼎,铸作棘与耰。
白首不能言,小子方咿嚘。愿舍中闺态,君当听道周。
九迭屏前水倒垂,古今唯有谪仙诗。道人杖策穷源去,写得峰头乍落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