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虚糜忽奏虞廷考,殿最从将汉法持。岂谓恩叨延世泽,翻惭尘忝负明时。
过庭祇望书能读,报国那知孝可移。我已偏舟归海上,逢人休说有垂丝。
孝子顺孙人当为,斯理至庸无少畸。殷殷返哺鸟之私,不闻以惨行其慈。
老人抱孙情至怡,旨甘分给恒有之。即虑儿饱母或饥,瓶罄罍耻宜责谁。
埋儿勿论儿无知,有嗣乏嗣亲其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