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南州一炬火,我归无所归。六月下惊湍,一叶正复敧。
空城何所有,城阙双阖扉。遗氓四五辈,?眙虫鸟栖。
潭潭大都府,灰灭馀空基。委重者谁子,汝实凡且卑。
蝼蚁轻民命,泥沙捐国赀。犬狼肆噬齧,驱逐乃其宜。
胡为使群吠,如恶草蔓滋。哀哉三万室,钟此百六期。
故居不可识,将是复疑非。阶前手种花,自怜托根微。
露草相对泣,吟风作悲诗。人言城门火,鱼祸自靡遗。
我亦无泪哭,且复一解颐。
折脚铛,破木杓。无柄霸,难摸索。横拈倒用,破二作三。
正按傍提,七穿八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