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泥滑沟塍水自喧,笋舆扶上渡头船。今朝多少游山兴,都付松烟染画笺。
虾蟆何为者,痱磊盎于背。人言怀土虫,弃去俄复在。
昔有系青缯,酉阳志其怪。尝观三物图,副以蝍蛆带。
相持莫先动,含毒相屠脍。端欲兄龟龙,未肯弟孔翠。
俳语解人颐,子阳妄尊大。慎勿离窟穴,旁午元五辈。
东行犯日忌,束缚非其罪。倘有切玉刀,甘心脂鼎鼐。
平生不下箸,实惮背脊疥。何必食马肝,前修有明戒。
愿君勿嘲诮,微命其可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