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三五痴后生,作事不真实。未读十卷书,强把雌黄笔。
将他儒行篇,唤作贼盗律。脱体似蟫虫,咬破他书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