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>>  古诗词大全  >>  冯时行的青玉案(和贺方回青玉案寄果山诸公)原文,译文以及赏析

青玉案(和贺方回青玉案寄果山诸公)

年时江上垂杨路。信拄杖、穿云去。碧涧步虚声里度。疏林小寺,远山孤渚,独倚阑干处。
别来无几春还暮。空记当时锦囊句。南北东西知几许。相思难寄,野航蓑笠,独钓巴江雨。

  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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旆转黄山路,舟纚白马津。送轮时合幰,分骖各背尘。

常山喜临岱,陇头悲望秦。欲持汉中策,还以赠征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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