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为诗书,周召尽刑馀。汉兴承秦弊,罗织不遑居。
邈哉隽子母,好生复太初。闻狱多平反,言笑始自如。
秋肃布春阳,讼理永终誉。执地尽若此,囹圄庆空虚。
鸡鸣丑,一颗圆光明已久。忽然抖擞起来时,问著依前还漏逗。
还漏逗,拟欲藏身北斗前,应须合掌南辰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