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冶(?---公元784年),字季兰(《太平广记》中作“秀兰”)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,后为女道士,是中唐诗坛上享受盛名的女诗人。晚年被召入宫中,至公元784年,因曾上诗叛将朱泚,被唐德宗下令乱棒扑杀之。李冶的诗以五言擅长,多酬赠谴怀之作。宋人陈振孙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著录《李季兰集》一卷,今已失传,仅存诗十六首。
(梁鸿)家贫而尚节,博览无不通。而不为章句。学毕,乃牧豕于上林苑中,曾误遗火,延及他舍。鸿乃寻访烧者,问所去失,悉以豕偿之。其主犹以为少。鸿曰:“无他财,愿以身居作。”主人许之。因为执勤,不懈朝夕。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,乃共责让主人,而称鸿长者。于是,始敬鸿,悉还其豕。鸿不受而去。
(选自南宋·范晔《后汉书.卷八十三》
清秋风日宜别离,石弯双折垂杨枝。醉把金鞭入红树,坐看孤棹出青溪。
溪回路转秋烟烧,咫尺千重隔芳峤。马上相逢舟上人,遥遥语笑风吹到。
道旁回首各东西,客子经过意不迷。芦洲碧水随秋雁,茅屋炊烟闻午鸡。
云山十日同游衍,云林几曲仍相见。别后谁言即歧路,归来孤坐怀清晏。
高楼寂寞向黄昏,独想行舟拂月痕。空江夜泊亲渔火,微路潜行度石门。
秋山远近寻烟树,迢迢自作怀人句。晚津骄马渡频嘶,长记停鞍送君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