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明(约1305~约1371) 元代戏曲家。字则诚,号菜根道人。浙江瑞安人,受业于县人黄溍时,成古典名剧《琵琶记》。元代戏曲作家。瑞安属古永嘉郡,永嘉亦称东嘉,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。他的长辈、兄弟均能诗擅文。他曾从名儒黄□游,黄为官清廉,并以至孝见称。高明的思想、品格受家庭、老师影响颇深。明代万历刻本《琵琶记》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,元顺帝至正五年(1345)以《春秋》考中进士,历任处州录事、江浙行省丞相掾、福建行省都事等职。高明为官清明练达,曾审理四明冤狱,郡中称为神明。他能关心民间疾苦,不屈权势,受到治下百姓爱戴,处州期满离任时,百姓曾为他立碑。
会合非力能,缘分天所判。行在同入直,昔昔对几案。
閒暇极温燖,困急赖助援。繫马终一驰,适遘风云变。
一名我所争,假手君所擅。龂龂持异同,公言异私怨。
年来我杜门,戢影绝酬宴。数蒙过高轩,旬日必相见。
深谈移日影,历久无怠倦。奋慵固殊趣,意外垂婉娈。
俯仰数陈迹,作恶供慨惋。毁誉膜外事,慊馁由自断。
来日非所期,一瞑倘无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