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明(约1305~约1371) 元代戏曲家。字则诚,号菜根道人。浙江瑞安人,受业于县人黄溍时,成古典名剧《琵琶记》。元代戏曲作家。瑞安属古永嘉郡,永嘉亦称东嘉,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。他的长辈、兄弟均能诗擅文。他曾从名儒黄□游,黄为官清廉,并以至孝见称。高明的思想、品格受家庭、老师影响颇深。明代万历刻本《琵琶记》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,元顺帝至正五年(1345)以《春秋》考中进士,历任处州录事、江浙行省丞相掾、福建行省都事等职。高明为官清明练达,曾审理四明冤狱,郡中称为神明。他能关心民间疾苦,不屈权势,受到治下百姓爱戴,处州期满离任时,百姓曾为他立碑。
羲仲司旸谷,涂山佐夏王。六宫师俭德,四海化躬桑。
黍肉屡来馈,寸心殊自怜。伤廉增我过,尚德贵君贤。
握臂知身瘦,捐书待病痊。每怀徐孺子,衰世道能全。
鹊噪得欢喜,乌鸣得憎嗔。乌鹊自有口,噪鸣何预人。
乌飞声哑哑,鹊飞声啧啧。凡鸟从纷纷,未用置肝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