仇远(1247年~1326年),字仁近,一字仁父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因居余杭溪上之仇山,自号山村、山村民,人称山村先生。元代文学家、书法家。元大德年间(1297~1307)五十八岁的他任溧阳儒学教授,不久罢归,遂在忧郁中游山河以终。
灶下孤烟郁晓炊,檐前寒鸟啄枯篱。琼瑶满地无行迹,正是袁安独卧时。
人之古貌,心未必醇。心醇貌古,或非通人。我视赵公,其貌甚古。
心德俱醇,通达明悟。我曹山野,岂足尽知。但据所见,以类可推。
大河之说,何其通达。精简平允,明辨昭皙。盖其心得,身至自阅。
坐而可言,起而可设。又云九河,勿守故迹。但求禹意,然后为得。
此说尤奇,汉儒不及。我自黑头,尽心河渠。逢人辄问,三十年馀。
得公此说,庶几成书。既讲大河,遂及赈饥。如此方略,所系甚大。
乡官胥徒,实为巨害。使领虽贤,吏不可乏。必得官吏,斯为善法。
可为利泽,可制奸猾。如其备预,莫若义仓。勿取军民,勿法隋唐。
裒多益寡,斯谋乃臧。损上益下,民悦无疆。可自王公,下至选人。
每月之俸,百取一分。凡千钱者,其出钱十。斛取一升,缣取一疋。
各从本所,贮其本色。主者不劳,但视其籍。不移一符,不烦一力。
月知所增,岁知所积。出者不劳,如无所出。其所损者,毫毛涓滴。
一仓之内,诸所畜聚,尽是官俸。凡皆为民,不得移用。
即移用者,法不可纵。不以去官,不以赦原。设法如此,其谁敢干。
古人所贵,讲辨之学。应而弗精,询谋诹度。惟是陋生,不足待问。
问而不应,应而不精。君子不为,非人之情。惟是弗精,面目腼然。
在乎复教,庶无后愆。
阿瞒鬼之雄,掌握弄神器。孙刘相继踵,分争足鼎峙。
支吾仅自保,终作降囚系。智力非不如,亦各论其地。
吾闻隆准公,几为强楚毙。转粟收散兵,正赖关中势。
中原乃腹心,四肢吾所制。英雄建立初,岂但夸一世。
处之或不然,果非长久计。古人今复生,此论无以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