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述志诗二首 其二

斥鴳擅蒿林,仰笑神凤飞。坎井蝤蛙宅,神龟安所归。

恨自用身拙,任意多永思。远实与世殊,义誉非所希。

往事既已谬,来者犹可追。何为人事间,自令心不夷。

慷慨思古人,梦想见容辉。愿与知己遇,舒愤启幽微。

岩穴多隐逸,轻举求吾师。晨登箕山巅,日夕不知饥。

玄居养营魄,千载长自绥。

嵇康
  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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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史公曰:吾闻之周生曰:“舜目盖重瞳子。”又闻项羽亦重瞳子。羽岂其苗裔邪?何兴之暴也?夫秦失其政,陈涉首难,豪杰蜂起,相与并争,不可胜数。然羽非有尺寸,乘势起陇亩之中,三年,遂将五诸侯灭秦,分裂天下而封王侯,政由羽出,号为霸王,位虽不终,近古以来,未尝有也。及羽背关怀楚,放逐义帝而自立,怨王侯叛己,难矣。自矜功伐,奋其私智,而不师古,谓霸王之业,欲以力征经营天下,五年,卒亡其国,身死东城,尚不觉寤,而不自责,过矣。乃引“天亡我,非用兵之罪也”,岂不谬哉!

昭明文藻炳千秋,遗迹人传山半楼。陵谷几迁尘世劫,云霞忽涌海中州。

枯枝得气萌芽茁,良宰培材俊秀收。午夜谈经兼咏赋,一轮皓月正当头。

沧海无淫秋,县圃无阳春。
闭关有余辉,素心怀春人。
佩以干霄兰,太阶缀为绅。
积孚动盈缶,下女不可亲。
丹朱凭房后,夷羿妻洛神。
一笑送今古,只用衔悲辛。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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