丘丹(约公元780年前后在世)字不详,唐(618-907)丘为弟,苏州嘉兴(今浙江嘉兴市南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唐德宗建中初前后在世。初为诸暨令。历检校尚书户部员外郎,兼侍御史。贞元初,隐临平山。与韦应物(737-约789)、鲍防、吕渭诸牧守往还。贞元十一年(795),户部员外郎丘上卿为碑记德焉。丹所作诗,今所见者为全唐诗录存之十一首。
日暖风香酒再携,踏春行到乱花蹊。满坡细草留人坐,到处新莺逗马嘶。
野径天低云在地,湖塘雨过水平堤。玉山欹仄君休论,明日阴晴事不知。
葛之覃兮,施于中谷,维叶萋萋。黄鸟于飞,集于灌木,其鸣喈喈。
葛之覃兮,施于中谷,维叶莫莫。是刈是濩,为絺为綌,服之无斁。
言告师氏,言告言归。薄污我私。薄浣我衣。害浣害否?归宁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