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>>  古诗词大全  >>  刘元卿的兄弟争雁原文,译文以及赏析

兄弟争雁

  昔人有睹雁翔者,将援弓射之,曰:“获则烹。”其弟争曰:“舒雁烹宜,翔雁燔宜。”二人争之不已,讼于社伯。社伯请剖雁,烹、燔半焉。已而索雁,则凌空远矣。

译文与注释

译文

从前有一对兄弟看见天上飞着的大雁,准备拉长弓射击大雁,一边说:“射下来就煮着吃。”他的弟弟争着说:“栖息的雁煮着吃最好,善于飞翔的雁烤着吃最好。”两个人因此争吵起来,于是同到社伯那里去争辩是非曲直。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,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。过了一会他们再去找天上的飞雁,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。

注释

有……者:有个……的人。
睹:看见。
援:引;拉。
烹:煮、烧。
舒雁:栖息的雁。
宜:适合。
翔雁:指飞翔的大雁。
燔(fán):烤。
竞斗:争吵;争吵。
讼(sòng):争辩是非曲直。
社伯:社,古代地区单位之一,二十五家为一社。社伯是一社之长(相当于现在的村长)。
半焉:一半煮,一半烤。焉,句末语气助词。
已而:过了一会儿。
索:寻找。

道理

  不要将时间花在无谓的争论上,不如多干实事;做事要分清主次,分轻重缓急,先解决主要的问题。

  引申弓意是完成一项事业,实现一个理想,就像舒雁烹宜一样,不但有阶段性,而且还有时效性。不完成前一个阶段的任务,是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;不把握时机即使条件具备了,同样无法达到目的。

  刘元卿 (1544-1609),字调甫,号旋宇,一号泸潇,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。明朝著名理学家、教育家、文学家。“江右四君子”之一,江右王门后期大家,在理学、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,著述甚丰,有《刘聘君全集》,其寓言集《贤奕篇》被收入“四库全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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