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清之,[公元?年至一一九o年左右]字子澄,江西临江人。生年不详,约卒于宋光宗绍熙元年。受业于兄靖之。甘贫力学,博极书传。绍兴二十七年,(公元一一五七年)举进士第。历知宜黄县。周必大荐于孝宗,得召对,改太常主簿。除通判鄂州,改衡州。光宗即位,起知袁州。适清之疾作,犹贻书执政论国事。初,清之欲应博学宏词科,及见朱熹,尽取所习焚之,慨然有志于义理之学。清之著有曾子内外杂篇、训蒙新书、外书、戒子诵录、庄总录、祭仪、诗令书、续说苑、文集、农书等,并传于世。
不知天数为何物,忠孝唯求死即休。只此一言才出口,遂令乱贼永含羞。
梅娇乍逗簪,苔密初胜屧。下廊裙带重、微风揭。无言有意,不许人撩拨。
断红生半靥。蓦地回头,此时教恁抛撇。
歌纨啼素,泪染相思箧。残灰书细字、看看灭。争知恨网,不为春蚕设。
今后从休说。着甚缠绵,尽伊无个销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