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佶,生卒年不详。唐代诗人。字幼正、闰州延陵(今江苏省丹阳市)人。历任秘书监、刑部侍郎、谏议大夫、御史中丞,居官严正,所至有声。因疾辞官,卒于故里。封丹阳郡公。天宝六年及进士第。累官谏议大夫,坐善元载贬岭南。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。晏罢,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。迁刑部侍郎,改秘书监,封丹阳郡公,居官谨确,所在有声。
佶天才赡逸,气宇清深,心醉古经,神和《大雅》,诗家老斫(音卓,指技艺精湛、经验丰富)。与刘长卿、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,晚岁沾风痹之疾,辞宠乐高,不及荣利。
宁波守执持,爱我大科规,既爱我规条,爱我叙规词。
规条如布幅,叙规如线属。心几善恶间,敬肆隔云陆。
敬肆慎心几,叙规象施为。规条应万事,为郡张四维。
水穷山尽悬涯外,海角天涯云更遮。撒手转身人不识,回途随分纳些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