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佶,生卒年不详。唐代诗人。字幼正、闰州延陵(今江苏省丹阳市)人。历任秘书监、刑部侍郎、谏议大夫、御史中丞,居官严正,所至有声。因疾辞官,卒于故里。封丹阳郡公。天宝六年及进士第。累官谏议大夫,坐善元载贬岭南。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。晏罢,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。迁刑部侍郎,改秘书监,封丹阳郡公,居官谨确,所在有声。
佶天才赡逸,气宇清深,心醉古经,神和《大雅》,诗家老斫(音卓,指技艺精湛、经验丰富)。与刘长卿、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,晚岁沾风痹之疾,辞宠乐高,不及荣利。
道州城西百余步,有小溪。南流数十步,合营溪。水抵两岸,悉皆怪石,欹嵌盘曲,不可名状。清流触石,洄悬激注;佳木异竹,垂阴相荫。
此溪若在山野,则宜逸民退士之所游处;在人间,则可为都邑之胜境,静者之林亭。而置州以来,无人赏爱;徘徊溪上,为之怅然。乃疏凿芜秽,俾为亭宇;植松与桂,兼之香草,以裨形胜。为溪在州右,遂命之曰右溪。刻铭石上,彰示来者。
荡子好兰期,留人独自思。落花同泪脸,初月似愁眉。
阶前看草蔓,窗中对网丝。不言千里别,复是三春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