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方之,排行十一,濮州濮阳(今河南濮阳)人。宪宗元和五年(810)任侍御史,与元稹为友。又任主客员外郎、郎中。文宗大和七年(833),自同州刺史为江西观察使。开成元年(836)入为秘书监。次年贬为蔡州别驾,改流端州。开成间与刘禹锡、白居易有诗歌唱酬。生平见《新唐书》本传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另《白氏长庆集》引其诗3句,《全唐诗续拾》据之收入。
冰肌玉貌独嫌寒,捣就灵砂细细餐。姑射山中沉醉卧,寿阳宫里带羞看。
让他腊雪三分白,酝出春风一味酸。但愿朱颜常不改,年年换骨暗吞丹。
趁得晴郊淡荡。好载向、笋舆数两。一线湖光,四围林影,衬出晚霞如绛。
扶筇山顶,便摘取、绛霞为酿。
吟就问天奇唱。直唤醒、古人无恙。刻烛诗成,倾瓢酒竭,我辈狂来差壮。
明朝重省,更笑倒、真狂非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