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方之,排行十一,濮州濮阳(今河南濮阳)人。宪宗元和五年(810)任侍御史,与元稹为友。又任主客员外郎、郎中。文宗大和七年(833),自同州刺史为江西观察使。开成元年(836)入为秘书监。次年贬为蔡州别驾,改流端州。开成间与刘禹锡、白居易有诗歌唱酬。生平见《新唐书》本传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另《白氏长庆集》引其诗3句,《全唐诗续拾》据之收入。
恶事先传应早避,喜来不报亦何伤。平生最爱鸦声好,野鹊毋劳噪夕阳。
兰省归来日未斜,闭门尘静似山家。教儿楷字誊诗稿,遗客生绡写墨花。
太伯祠前人走马,姑苏城上树栖鸦。知君觞处多怀古,忍听《吴趋》唱小娃。
柴门深掩静无哗,路入丛阴村径斜。架拥图书高士业,香分蔬酒故人家。
檐前蜡炬三更月,水底笙歌两部蛙。坐久不知行路倦,挑镫还与话桑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