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方之,排行十一,濮州濮阳(今河南濮阳)人。宪宗元和五年(810)任侍御史,与元稹为友。又任主客员外郎、郎中。文宗大和七年(833),自同州刺史为江西观察使。开成元年(836)入为秘书监。次年贬为蔡州别驾,改流端州。开成间与刘禹锡、白居易有诗歌唱酬。生平见《新唐书》本传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另《白氏长庆集》引其诗3句,《全唐诗续拾》据之收入。
含泪送君行,送君到南浦。杨柳最无情,不知离别苦。
村外清溪曲带桥,云林烟树缘萧萧。行人共喜浓阴布,归鸟飞从别浦遥。
细水流花穿晓岸,应龙拖雨涨春潮。何人万里新题柱,香雾淋淳玉栋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