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扶,字云翔,元和五年进士登第,累佐使府。入朝为监察御史,出为刺史。太和初,入朝为屯田郎中。十五年,充山南道宣抚使,至邓州。八年,充弘文馆学士,判院事。九年,转职方郎中,权知中书舍人事。开成初,正拜舍人,逾月,授福州刺史、御史中丞、福建团练观察使。四年十一月,卒于镇。扶佐幕立事,登朝有名,及廉问瓯、闽,政事不治。身殁之后,仆妾争财,诣阙论诉,法司按劾,其家财十万贯,归于二妾。又尝枉杀部人,为其家所诉。行己前后不类,时论非之。
人言秋日短,无事日更长。篱落既补治,稼穑已涤场。
薄暮有微兴,悠然步东冈。东冈枣与梨,累累半青黄。
幽菊虽未吐,已含风露香。风物良可喜,客来有杯觞。
但使常如此,贫贱亦何伤。
结庐在西市,艺藿仍种葵。谓将究安宅,何意逢乱离。
三年去复还,邻室无一遗。所见但空逢,垣墙亦尽颓。
久行得荒径,披拂认门基。我屋虽仅存,藿悴葵亦衰。
本自住山泽,此悔将何追。
知君有仙骨,荒野本无尘。独占二分月,静涵千古春。
寒来惟伴鹤,冷虑不逢人。世外何幽绝,烟云托此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