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为诗书,周召尽刑馀。汉兴承秦弊,罗织不遑居。
邈哉隽子母,好生复太初。闻狱多平反,言笑始自如。
秋肃布春阳,讼理永终誉。执地尽若此,囹圄庆空虚。
荒宅惭杨子,而有架上书。遗悲念手泽,世盛感皇初。
我忧何以解,独酌情亦舒。岂不思共适,醉醒殊乃疏。
所以楚灵均,萧然赋《卜居》。